5000工資6天病假怎么算
5000工資6天病假怎么算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后,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按照2400來算的話。簡單可以這么算。
2400÷30天=80元/天
正常出勤80×20天=1600元
病假工資80×80%×10天=640元
合計應該是2240元。
還有具體的就要按國家規定的計薪日(21.75)算了。你可以參照上面的簡易算法,差別不大的。
本人是浙江嘉興工作,已簽,請病假一七天,實際上班天數13按你的5000平均算,一天多少就多少吧
若請的是事假,事假期間沒有工資,工資按照實際出勤天數和平均日工資計算。即(月工資/當月工作日總數)x(當月工作日總數-6)=當月工資。1、事假1天扣薪:標準工資/(當月自然天數-8天)。2、病假1天扣薪:標準工資/(當月自然天數-8天),發放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自然月天數*0.8故病假1天最后所得:[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自然月天數*0.8]-[標準工資/(當月自然天數-8天)]。3、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平時工資*150%周六周日加班工資:平時工資*200%法定假日工資:平時工資*300%。在《勞動法》里面并無限定周天肯定需要休息,但是單位需要保證每周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日。單位是能夠對員工休息日的安排進行調整,可將員工請假時間按照休息日處置,將休息日工作按照正常工作進行調換。那么員工請假當天就是按照正常休息日計量員工薪水。《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出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出四十四小時的工時規則。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商量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時;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要求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準則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薪水的薪水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規則。勞動者持續工作2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限定。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一、病假工資扣發的工資基數;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二、病假工資扣發計薪日;
(一)在計算病假工資時,職工工資(嚴格意義上應定義為“職工工資性收入”)為職工在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據此,職工日工資(即“日工資性收入”)為“實得工資×70%÷20.92(天)”。
(二)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
1、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內的病假工資計算方法:
(1)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的60%計發;
(2) 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
(1)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擴展資料:
其他注意事項:
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除此之外,還應同時符合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發(2000)14號文《關于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規定,“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一個月請病假5天,勞動者當月的工資是5天的病假工資和其他正常出勤工資的和,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應該是病假當天的工資,按照當日工資的70%來計算。
正常上班的時間按照正常工資計算。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5000工資6天病假怎么算“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