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增值稅免征范圍
最新土地增值稅免征范圍
根據法律規定,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稅: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3、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的單位和個人,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4、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相關法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四款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第五款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第十二條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三)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拆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情況: (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屋開發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產買賣; (4)抵押期滿以房地產抵債(發生權屬轉讓); (5)單位之間交換房地產(有實物形態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轉讓的; (7)非公益性贈與、贈與給除直系親屬和直接贍養人以外的。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土地增值稅沒有優惠規定。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最新土地增值稅免征范圍“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