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車位合法嗎?
要區分不同情況和受讓對象具體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車位的權屬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規劃車位、車庫必須在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前提下可以轉讓,即要按照規劃轉讓給業主。
法律規定業主共有的車位,開發商無權轉讓。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不能進行獨立登記的車位不能轉讓。
首先你得弄明白所在小區車位的所有權歸屬。所有權是歸個人還是開發商這樣我們就能輕松的知道開發商賣的車位是否合法。小區的車位大致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敞開式地上車位。
這類車位主要是通過在地面上規劃出車位,規范停車位置形成的車位。這類車位所使用的土地分攤了公共區域面積或者是在業主公攤面積內的區域。這些車位的所有權都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處置。
二小區建筑區域內規劃建設的車位。
這類車位建立在小區建筑區域規劃內的車位。在規劃建設小區的時候沒有占用小區業主的公共區域、公攤面積也沒占用土地分割的區域。這類獨立規劃出來的停車區域有獨立的產權。這類車位的產權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以賣給小區業主也可以賣給非小區業主的個人。
三未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停車位
這類地下停車位,沒有被計入業主的公攤面積。這部分車位的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但是開發商只能出租,出售給本小區的業主使用。而且。這種產權的確立要在購房合同中體現說明,即標明該部分不計入公攤面積。否則所有權自動歸屬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處置。
四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位
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位,開發商是無權出租出售的。車位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這類車位。屬于小區的配套設施。供全體業主作為停車使用。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径际墙唤o物業公司管理。出租給業主使用。所獲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后劃入小區維護基金。該部分費用不能私用。只能用于小區配套公共設施的維護。這類車位沒有獨立產權。不能出售。
五人防工程車位。
這類車位占用人防工程。這類車位的爭議比較大。這類車位在使用權上需要獲得人防部門的登記手續。取得手續的人防工程車位區域。計入業主公攤面積的那么使用權就歸全體業主。反之不計入公攤面積的使用權就歸開發商所有。有的地方是所有權歸人防工程部門所有。是否出租給業主使用歸人防工程部門管理。占用人防工程的車位是沒有產權的。所以只能租借。
六機械性的車位。
隨著社會的進步。汽車保有量的增加。車位需求的巨大缺口。有些地區相應的推出了一種機械式的停車位。機械性的停車位占地面積小。但是由于機械性車位的特殊性。目前情況下無法辦理產權。只能以租借的形式使用。此類車位不能出售。
綜上所述。開發商賣車位合不合法要看車位的所有權歸誰。開發商占用公攤面積的車位再出售給業主這種情況絕對不行。所以我們要弄清楚車位的所有權歸誰,合不合法。那么要怎樣才能知道車位的所有權合不合法呢。其實很簡單。
首先。看購房合同標明的公共區域和公攤面積。是否有明確的標明。
二是查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是否明確停車位是屬于開發商單獨出資,為其專有部分。
三是查看《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可以查看小區建設報備中,是否明確了屬于開發商的規劃車位建筑。
四是查看《建設工程竣工測量報告》每個小區項目完工后,都要進行建設工程竣工測量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等質量檢測的工作報告。
以上材料業主,業主委員或者其委托律師持委托書證明到當地國土規劃局能查到。弄清楚小區停車位的所有權。
弄清楚這些就知道車位是歸業主還是開發商。開發商是可以出售合法的車位給業主和非業主的個人的。但是先決條件是開發商出售的車位是合法的。
愛車如愛妻,車位也是家。
車位有確權,買錢細細查。
祝大家都有車位。無憂停車。
得視情況而定。
一般小區的車位分為三類。
一是地上公共區域隔離出來的車位。這類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可以租用,所得租子可以替業主交水費等,甚至可以年底搞活動,全體業主可以參加!
二是按照國家要求建設的防空地下室。這類車位屬于國家所有,嚴格來說,不允許改造成車位的,但由于近些年來購車者越來越多,停車問題成老大難問題,地下室也向業主提供停車服務,業主也可以租用,所受的租子除去物業改造地下室產生的費用,其他費用由全體業主共有。
三是建設中設計的停車位,這類停車位屬于開發商,當然可以買賣!
但是現實中,開發商都是惡霸,防空地下室都被改造賣給業主了,業主也只能吃啞巴虧!我們小區就是這樣,我也想維權,可是維權之路很遙遠啊,我們的維權一直在路上??!
開發商賣車位合法與否不能一概而論,首先看開發商與業主的約定?!段餀喾ā返?4條對車位的歸屬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下面的情況下,開發商賣車位是非法的:車庫的建筑面積或建筑成本已經計算在小區住宅的公攤面積或開發成本之內;在規劃時車位已經明確作為公共配套設施;屬人防工程的地下車庫。
多數合法。因為開發商當初開發樓盤時通常把停車位和房屋分開開發并申報辦理產權。
合同約定與房屋配套的車位不能私下銷售只能提供給業主使用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房地產開發企
業或者其他房地產開發單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開發商賣車位合法嗎?首先要弄清楚車位是屬于什么性質的,目前政策對車位的劃分分為公共面積,草坪綠化改造的停車位和開發商投資建設的停車位。前一個開發商是沒有權利買賣的,后一個開發商建設的這個停車位是可以買賣,但如果是人防工程那也不能買賣只能出租。
謝邀。對這個問題說真的不是了解的特別清楚,說說自己所了解的吧。
開發商賣車位多數是合法的。開發商開發樓盤時一般會申報辦理產權,把二者分開開發。
對于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場地等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開發商是不能擅自出售的。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開發商應優先滿足小區業主的需求,有剩余的可賣給其他小區的業主。
如果開發商把車位納入公攤或開發商對車位未取得產權還有就是看其車位的政府規劃部門審批情況,如果規劃審批為只能租用那開發商是不能賣的。
地下車位情況就更復雜了,如果地下車位屬于人防性質的,那么該車位就不屬于開發商也不屬于業主,開發商就無權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