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順序配偶和子女的順序
繼承權順序配偶和子女的順序
【每日講法觀點】法律規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與第二順位,是指《繼承法》第10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新出臺的《民法典》也對法定繼承的范圍進行了擴大,一張圖帶你看懂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限制條件
1.無有效遺贈撫養協議和遺囑;
2.《繼承法》第10條說明了,應當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時,第二順位繼承人才能繼承。
《民法典》擴大單位繼承的內容,將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納入了第二順位繼承人的范圍
《民法典》第1128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帶回繼承。代位繼承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由于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其繼承,自然應當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例如:甲沒有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都已過世,只有侄子和外甥照料年邁的甲,甲過世后,他的侄子和外甥就可以代替他的兄弟姐妹繼承遺產。
總結
現如今實施的《繼承法》,對于代位繼承只規定了當父親母親去世后,孫子女、外孫子 繼承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遺產,《民法典》新增的內容完善了代位繼承制度,有利于實現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終,使得親情關系更加和睦,弘揚了中華傳統文化孝老愛親的美德。
1.過世子女的配偶只有繼承配偶財產的權利,2.過世子女的配偶沒有繼承對方家長財產的權利。3.過世子女的配偶,對過世子女的家長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列為過世子女家長的第一序列法定繼承人。4.被繼承權人有遺囑和法律認定的特殊情況除外。5.如果過世的子女生養有兒女,《孫子孫女,外孫子外孫女,(包括收養的子女)》,孫子孫女,外孫子外孫女,有代位繼承的權利,沒有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就沒有繼承權。
發達國家的高稅制遺產處理方法,是最科學和合理的。是未來的方向。
父母如果想把財產留給父母的兄弟姐妹,需要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指定將財產給父母的兄弟姐妹繼承。如果父母生前沒有遺囑,則父母的遺產只能按照法定繼承處理。而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兄弟姐妹是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當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兄弟姐妹才能繼承。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我國《民法典》規定了四種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或遺贈、法定繼承、遺贈撫養協議。四種繼承方式的適用順序按照從高到低排依次是: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或遺贈、法定繼承。
1、 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撫養協議是指被繼承人(去世的人)將自己的個人合法遺產捐贈給集體所有制組織或者撫養人繼承,但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或者撫養人應承擔被繼承人(去世的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舉例子,老王為A村的村民,年齡60,未婚無兒無女,于是他和A村村委簽署了一份遺贈撫養協議,約定由村委會負責老王的生活,在其去世后負責為他安葬,老王的遺產由A村村委會繼承。因此當老王去世后,老王的個人遺產就歸村委會•所有了。當然這只是一個例子,即便老王有兒有女,但是出于兒女不承擔贍養義務依然可以將自己的遺產簽署遺贈撫養協議,因此遺贈撫養協議是效力最高的繼承方式。
2、 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就是被繼承人在生前立下遺囑,把自己的個人合法遺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中的一人或者多人繼承。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舉例子,被繼承人老王在去世前,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個人遺產單獨贈給自己的兒子,那么在老王去世后,其兒子就獨自繼承老王的遺產,其他法定繼承人則無權獲得老王的遺產。當然老王也可以立下遺囑約定將自己的遺產的50%給自己的兒子、30%給自己的妻子、20%給自己的弟弟,那么在老王去世后,其兒子、妻子、弟弟就按照遺囑約定的遺產比例繼承。
此外,遺囑繼承的方式有很多,老王可以自己寫一份遺囑(自書遺囑)、可以讓自己別人為自己代寫一份遺囑(代寫遺囑)、也可以自己打印一份遺囑(打印遺囑)、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立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還可以訂立口頭遺囑、此外還可以去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
3、 遺贈。
自然人可以將自己的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的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舉例子,老王可以將自己的財產捐贈國家或者保姆、秘書、司機等任何人。
4、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在沒有上述遺囑繼承、遺贈撫養協議、遺贈的時候,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去世者的個人遺產。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舉例子,老王在去世前沒有立下任何遺囑,在其去世后向由其老婆、孩子、父母繼承共同繼承其個人財產、如果老王沒有老婆、孩子、和父母的才由其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共同繼承。
總結
以上就是關于我國繼承的四種繼承方式,遺贈撫養協議優先,其次是遺囑協議和遺贈,最后是法定繼承,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繼承權順序配偶和子女的順序“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