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怎么寫有法律責任
欠條怎么寫有法律責任
①、憑證名稱:借條
借條是在借貸關系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系,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換句話說,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絕對不能寫成“收條”。收條是指債權人在收到錢款時向債務人出具證明還款事實的憑證,并不對債務人產生“還款(付息)贖條”的義務。因此收條反映的是給付關系,不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相反是用來消滅債權的。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②、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
③、交付方式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注明借款人的銀行賬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由于借條屬于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④、出借人
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并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同時,出借人是否在借條上簽字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⑤、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范》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寫“整”(或“正”)。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書寫中將“元”寫成“圓”也是可以的。
司法實踐中,如果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出現大小寫不一致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和邏輯推理,一般以大寫金額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所借錢款是小寫金額。
⑥、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借貸利率劃定了“兩線三區”,“兩線三區”的第一根線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過2%的),屬于司法保護區;第二條線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過3%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屬于無效區。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間是自然債務區,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經支付的,法院也不保護。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⑦、借款期限
根據《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為20年。相較之下,注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3年。而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債權人在收到欠條時就視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即享有向債務人主張還款的權利),因此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自出具之日起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也就是說只有3年。
⑧、逾期利息
同⑥。
⑨、實現債權的費用
這句話看起來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非常有必要加。象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如果約定的話都可以向對方主張,有了這一句話,打起官司,實現債權——省錢!
⑩、送達
這句話看起來也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訴訟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被退回。如果無法送達給被告的話,法院經常采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公告送達能把訴訟周期拉長,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期間,被告很可能已經轉移財產!有了這句話,法院不用擔心送達難的問題了,當事人也不用因為公告送達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時間。總之——省時間!
?、借款人
借條上出借人簽不簽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簽名捺印。借款簽名須在“借款人:”后寫全名,并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時(借款數額較大)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同時,最好讓借款人將簽名捺印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借條的附件,或將身份證復印到借條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怎樣的借條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借條形式
標題應寫明“借條”二字,現實中欠條的范圍是大于借條的,借條單指借貸關系,而欠條則包括多種債權,所以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寫清楚借條二字尤為關鍵。
借條內寫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和身份證號碼,還可以寫明借款人的確認送達地址,避免之后訴訟存在送達難的問題。
借條還需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核實大小寫相一致,貨幣種類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及付款方式,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只有借款時間,并未約定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即可以在三年訴訟時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認為債務人經濟狀況惡化,無力償還欠款時隨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三年內。
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利息的標準。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法院是支持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條末尾處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字或簽章、手印。借條最好有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簽字后最好請他捺指印。
現實中不免存在因顧忌感情而未寫借條。因為一旦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就是需要講究證據的,而借條是借貸關系最直接的證據。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條則能提前將這些麻煩規避。
欠條
本人:XXX【姓名】______【身份證號】
由于____事情,于__年__月__日欠XXX【姓名】______【身份證號】人民幣
_____元整【大寫_____元整】
經雙方協商,欠款期間的利息按照年利息的
24%計算,XXX承諾于__年__月__日前還清。雙方約定由___【被欠款人名字】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___【被欠款人名字】因為追償此債務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或其它損失皆由___【欠款人】承擔,特此立據!
欠款人:XXX
___年___月___日
備注:另附欠款人身份證復印件(手印)
欠條應該注意以下問題才會有法律責任:
1、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為阿拉伯數字標注后再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4、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
擴展資料:
欠條的適用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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