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意外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社保人死亡有賠償。
一、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于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后安葬和處理后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準。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
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準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當事人所買的不同保險公司保險合同(條款)不同,致使保險公司賠付的意外死亡保險金是不一樣的。比方說,如果當事人買的是平安保險公司的最新意外保險合同(條款)理賠時就和以前平安保險公司的意外保險合同不一樣,我們以前是賠償100%保險金額,最新款的意外險:一般情況下發生的意外死亡,是賠100%保險金額;但是,當乘坐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時,平安賠付給受益人的意外死亡保險金是200%保險金額。
1、公司有幫該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則企業基本不用賠償,由社會保險基金負責。2、具體賠償項目和金額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要具體分析,如果是非因工死亡,社保支付15個月工資的撫恤。如果是因工死亡,則可依法委托 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工傷賠償,賠償金額大約在50-60萬元左右,如果是其他原因的死亡,可依法委托本律師向法院起訴要求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社會保險意外身故是沒有賠償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于工傷身故的,則按照工傷保險來進行賠付。如果不是工傷意外,繳納有養老保險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擴展資料:
1、比例保險費制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采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雇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于普遍實施;而且采用此種方法征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根據國家規定,只要繳納保費滿15年,年滿60周歲后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是,很多人關心一個問題,買了社保后,如果沒有活到60歲或者剛滿60就去世了,保費怎么辦?
有這種顧慮是很正常的,國家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也就是60歲之前去世
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而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二、養老金剛開始領,或者還沒領完就去世
依據國家對新農保的相關規定:“養老金保證期是十年,并且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
領取養老金期間過世的投保人,在保證期內,也就是70歲之前,投保人個人賬戶上的養老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如果超過了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即是去世時超過了70歲,將不可再領取養老金。
看年齡,然后結合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進行賠償。
原則上賠20年,超70歲的 ,沒年長一年,就少計算一年。女性是65歲。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意外死亡社保賠償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