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使用費是財產收入嗎
無形資產使用費是財產收入嗎
無形資產不是無跡可尋的資產,而是有其存在的痕跡,如土地資產、技術專利、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版權、非專利技術等。在其出售之前也是有一定的投資,還有一些也存在折扣,只不過不叫折舊而叫攤銷,那也是存在的投入賬目成本和費用。
假設某一個專利技術的出售價格為1000萬人民幣,而投入成本為600萬,如增值稅為10%。那么該技術專利的收益=1000萬—600萬—1000萬*10%/1.1=309.1萬。309.1的收益計入到營業外收入中。
反之,投入1000萬而出售600萬,則損失=600(1—10%/1.1)—1000=-454.5萬元。這454.1萬元的虧損加入到營業外支出中。
當然,土地資產雖然也是無形資產,可是一般都是跟建筑物連在了一起,那就不能以無形資產記賬了。開發商也一樣不能用無形資產,而只能算是存貨。
還有,在現代財務制度下也不是所有的無形資產只能投入而不體現價值,只有出售才可以實現價值體現。現在財務管理中有一個叫公允價值的東西,它就可以通過市場的估價方式計入到財務的損益中。包括金融性投資的房地產和股票市場也是如此。而無需出售才體現損益。
總之,無形資產本身也是企業的資產,而且還需要進行折舊類似的攤銷費用。在現代財務制度下還可以在不同的時間節點計算公允價值,通過公允價值的損益來增減企業的總收益。而不僅僅只是通過出售才以營業外收入或支出的方式體現在財務報表中。
謝謝邀請!
首先糾正一下,無形資產沒有估計和計算的相關說法。
無形資產有時會涉及到評估的問題。
無形資產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及種類
1、無形資產的定義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
2、無形資產的分類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二、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
無形資產取得的方式不同,其入賬價值的確認也不同。
常見的幾種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如下:
1、外購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的確認
外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的確認
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
3、土地使用權入賬價值的確認,分以下幾種情況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筑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
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
(一)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在其預計的使用壽命內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應攤銷金額進行攤銷。
2、攤銷期和攤銷方法
無形資產的攤銷自開始使用的第一個月開始攤銷。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主要有:直線法、生產總量法等。
(二)使用壽命不能確定的無形資產
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內不需要攤銷。
如果期末重新復核后仍為不確定的,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進行減值測試,并按照資產減值準則的相關規定計提減值準備。
以上是我對無形資產相關內容的幾點歸納和總結。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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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請自來。
標題越小,事越大。“處置”大有文章,具體可分為出租、出售、報廢等情形,實務中,考慮增值稅因素,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計繳增值稅的方式不同,會計核算當然不同。具體如何不同,咱們逐一分析。
【1】出租無形資產
案例資料: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支付120萬元購入一套設計系統,該系統預計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一段時間后,甲公司經營不善,未取得任何收入,遂將該系統出租給乙公司,每月收取使用費5萬元。(注:無特別說明,所有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考慮與增值稅相關的稅費,不考慮其他稅費,如印花稅等)
出租無形資產賬務處理要點:
〖1〗小規模納稅人
相對而言,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務及會計核算較為簡單,咱們先講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賬務處理。
①案例中,出租設計系統即為無形資產出租業務,取得的使用費收入應該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
②每月租金只有5萬元,通常為含稅價格,出租該無形資產,征收率為3%,計算的增值稅為50000/1.03*3%=1456.31元, 小規模納稅人涉及的增值稅,一般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核算;
另外,銷售額=48543.69元,按規定該收入免征增值稅,這筆涉及增值稅減免,還應將減免的計提的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業務免征增值稅很常見,這是我特別設計的,在實務中非常實用。
③無形資產出租期間,每月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無形資產通常按直線法攤銷,使用5年即攤銷期限為60個月,即每月攤銷200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48543.6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456.31
借:其他業務成本 20000
貸:累計攤銷 2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456.31
貸:營業外收入 1456.31
〖2〗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銷售無形資產適用的稅率為6%,比小規模納稅人的多一倍,而且不免征增值稅,顯然應交的增值稅為 1456.31*2=2912.62元,這里要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其他處理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大致相同。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47087.3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額稅額)2912.62
借:其他業務成本 20000
貸:累計攤銷 20000
【2】出售無形資產
沿用上例部分資料,假設甲公司在2020年1月5日將該系統以40萬元出售,未計提減值準備;
出售無形資產賬務處理要點:
〖1〗小規模納稅人
①案例中,取得40萬元收入需要交增值稅400000/1.03*3%=11650.49元,不含稅銷售額=400000-11650.49=388349.51元。
大家都知道,繳納了增值稅需要計繳城建稅及附加,即11650.49*12%=1398.06元,需要注意的是按財稅〔2019〕13號文件 ,城建稅及附加可減征50%,即應交的城建稅及附加=1398.06*50%=669.03元。
②出售無形資產,要將取得的價款與其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的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無形資產當月取得當月計提攤銷,處置當月不再攤銷,2018年1月購入,2020年1月處置,累計攤銷120/5*2=48萬元,賬面價值=120-48=72萬元。
凈損益=400000-720000-11650.49-669.03=332319.52元,也就是說,出售該無形資產凈虧33.23萬元。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400000
累計攤銷 480000
資產處置損益 332319.52
貸:無形資產 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1650.49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及附加 669.03
〖2〗一般納稅人
同理,40萬收入應交增值稅為11650.49*2=23300.98元,不含稅銷售額=400000-23300.98=376699.02元,這里的城建稅及附加沒有減免一說,即應交的城建稅及附加=23300.98*12%=2796.12元;其他處理與小規模納稅人相同。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400000
累計攤銷 480000
資產處置損益 346097.10
貸:無形資產 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3300.98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及附加 2769.12
【3】報廢無形資產
假設在2021年1月1日,該系統完全崩潰,甲公司將其作報廢,截至當日累計攤銷為68萬元,計提的減值準備有12萬元,
報廢無形資產賬務處理要點:
報廢無形資產不用計算相關稅費,比較簡單,直接沖掉計提的“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并將賬面價值轉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即可。報廢時的賬面價值=120-68-12=40萬元,相當于損失了4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相同的賬務處理。
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400000
累計攤銷 680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120000
貸:無形資產 1200000
概述:
一般的無形資產處置包括出租、出售、報廢等情形,出租、出售無形資產通過“資產處置損益”核算,涉及稅費計繳;
報廢無形資產通過“營業外支出”核算,不涉及稅費計算,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實務中需要特別注意。
當然,如果處置的無形資產是“土地使用權”,還會涉及“土地增值稅”的核算,計算相當復雜,恕不另行舉例講解。
根據現行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出租無形資產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提供后續服務的會計分錄,可以計入長期應收款分期確認收入。請參考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主要包括:(1)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業對外貸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業之間發生往來形成的利息收入等。(2)使用費收入,主要是指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如商標權、專利權、專營權、軟件、版權)等資產的使用權形成的使用費收入。
、市場價值法。
該法根據市場交易確定無形資產的價值,適用于專利、商標和版權等,一般是根據交易雙方達成的協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計算上述無形資產的許可使用費。
該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由于大多數無形資產并不具有市場價格,有些無形資產是獨一無二的,難以確定交易價格,其次,無形資產一般都是與其他資產一起交易,很難單獨分離其價值。
準則涉及的收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和現金股利收入。其中使用費收入就包括租金收入
無形資產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轉讓使用權,二是轉讓所有權。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所以僅僅轉讓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無形資產使用費是財產收入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