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和劃撥地哪個值錢
出讓和劃撥地哪個值錢
1、兩者在拆遷補償最主要的區別是: 出讓地補償按市場評估價補償,而劃撥地補償的標準需要扣除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等金額的款項后合理補償。 2、具體解釋如下: 房地產的價值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地上建筑物的價值,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權價值。 因此,在房屋拆遷時,出讓地原則上要按市場評估價補償。 而劃撥地,因為土地是無償取得的,拆遷時,土地價值基本不會考慮,因此補償的標準需要扣除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等金額的款項后合理補償。 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二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劃撥土地與 出讓土地是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不同法定方式,在適用范圍、土地地價、管理方式、權益內容等方面存在諸多不同。劃撥用地主要是國家機關、軍事、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等用地,無償取得是其主要特征;出讓用地是當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通過合同方式進行管理。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按照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按照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手續,確定土地用途;依據新的土地用途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一般來講,劃撥土地上沒有商品房。
劃撥土地是指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政府部門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房改房、公管房及經濟適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屬于劃撥性質。
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國土資源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開發商賣的商品房就是屬于出讓性質。
劃撥和出讓具有以下不同:
(1)取得的代價不同:
以劃撥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無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無償取得。但是如果該土地被劃撥簽存在拆遷、安置等情況的,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則承擔補償安置的費用;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使用年限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則有期限限制,如工業用地出讓年限最高為50年,商業用地最高為40年,居住用地最高為70年。
(3)經營活動的限制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限制自用,未經政府批準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聯營、聯建等經營活動;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出讓、抵押等經營活動。
(4)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時補償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取得途徑給予適當的補償;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則根據土地使用證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京平KUN)
城市劃撥土地主要是對一些公用事業單位因公用事業發展需要而由國家直接劃撥給建設單位的土地,如學校,醫院,水電氣,交通道路等。還有一種是城中村因拆遷而由國家劃撥國有土地給村,由村集體安排村民自行建造的房屋。出讓是國家對國有土地出讓給房地產企業,再由房地產企業將建造好的房屋出售給購買者。或出讓給民營企業用于工業,商業,文教,旅游等,這部份也屬私有房產。題主說的私有房產是不是一種是向房地產企業購買而獲得的住宅,一種是宅基地上的自建住宅。劃撥,出讓,私有房產出售,這三種哪種最值錢?最不值錢的是劃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它未繳土地出讓金,如要出售,房主就少了這部份房款收入。最值錢的是從房產企業中購買的一線城市,地段好,學區房等有優勢明顯的房屋,因它體現了房屋市場價格的走勢。
出讓是指開發商交上土地出讓金給國家取得土地開發權的行為.劃撥是指國家把某塊土地無償提供給開發單位用的行為.現在國家已沒有劃撥土地這一說了,出讓都很少,一般都是在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掛牌拍賣,價高者得.若是劃撥地,開發商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征地,那補償的就很少了,肯定和出讓地補償不一樣.
劃撥地轉讓費用并不固定,這個都是要結合實際的價格來進行計算的,一般來說,劃撥土地的轉讓費用也是要根據原來的價格的40%來進行計算,如果原先跟土地價格還是比較貴的,那需要交的手續費就比較多。
劃撥土地轉出讓地除了要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之外,其他還必須交納相應的測繪費用,同時還需要繳納產權調查的費用,當然這個會根據房子的實際面積來進行確定,房子的面積是在100平米以內,那每平米是要收取13元的。
只要具有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房屋都可以購買,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的唯一區別就是在交易時,在劃撥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是開發商拿地時已經交過土地出讓金了),一旦完成交易,你所購買的房屋性質均改變為商品房,可以隨時上市再交易。所以買那種房屋無需糾結,只要房子滿意就行。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后出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后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筑也是劃撥土地。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國土資源局同意后,再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出讓土地。 出讓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國土資源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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